国际法论文_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2)
三、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环境补偿责任的承担
第三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环境风险防范
一、主体视角:行为准则的采用
二、行为视角: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
三、地域视角:海洋保护区的管制
第五章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国际规则构筑
第一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国际造法的实践前提
一、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问题的缘起
二、《海洋法公约》框架下拟定新执行协定的动议
三、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国际规则的趋势发展
第二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全球性规则
一、BBNJ执行协定中涉及海洋遗传资源的争议
二、海洋遗传资源利用在BBNJ执行协定中的规则前瞻
三、以BBNJ执行协定为海洋遗传资源利用规则载体的成效分析
第三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区域性规则
一、全球海洋治理中的区域性安排
二、区域性安排与BBNJ执行协定的互动关系
三、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规范的区域路径
第六章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中国策略
第一节 中国利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的进展
一、中国的海洋生物勘探实践
二、中国参与相关国际进程的概观
第二节 中国参与BBNJ执行协定国际协商的定位
一、立足点:负责任大国的身份认知
二、利益定位:利导性与共益性目标的兼容
三、决策定位:中国参与BBNJ执行协定协商的立场考辨
第三节 中国参与BBNJ执行协定国际协商的策略展望
一、国际层面:话语权的影响力凝聚
二、国内层面:国家实践的外向辐射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致谢
作者简介
文章摘要: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是随着海洋技术与生物技术的发展而逐渐得到重视的新型海洋自然资源,虽然尚未实现规模化的商业利用,但其巨大的商业潜力已经得到了认可。然而,现有的国际公约尚未对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的利用做出明确的规范,由此产生制度规则上的空缺,进而在实践中引发了一系列现实和法律问题。为了填补国际法上的缺漏,国际社会正在协商制定一份新的国际文书,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框架下引导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法律秩序,实现资源公平合理的分配,同时促进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制度规则与中国的海洋强国建设息息相关,决定着海洋尖端技术与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故参与国际法秩序建立的国际进程并发挥积极作用对中国而言至关重要。本文即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针对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产生的法律问题开展的系统研究,旨在为澄清相关理论分歧与规范争议提供分析思路,也为中国参与国际协商进程提供决策支持。除引言和结论外,本文共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阐释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所涉基本理论问题。本章以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基本理论问题为研究内容,对核心概念做出法律上的解析,在资源的社会属性下审视资源利用的深层次意涵,廓清研究的基本范畴;结合客观因素与价值判断,从资源法律属性认知的理论分歧中确认海洋遗传资源作为人类共同遗产的应然性;以人类共同遗产法律属性为基础,明确人类共同遗产法律原则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中的适用,并聚焦共同利用、共同决策和共同利益三个方面提出该原则适用的实用性思路。第二章剖析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权利配置。本章以财产权理论为逻辑线索,在明确全人类对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享有整体性的共有权这一前提下,分析资源利用过程中确认个体性权利即获取权与知识产权的必然性,指出共有权与获取权之间的派生关系、与知识产权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以共有权与个体性权利之间的互洽关系为考量,针对获取权提出开放性授权与配套义务的制度构想,针对知识产权提出在可专利性、来源披露和强制许可三个方面的制度调整。第三章探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惠益分享。本章从公共信托理论、衡平理论与人权理论三个角度探查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理论前提,在此基础上通过与既有国际公约的分析比较对惠益分享的制度要素、模式与实施机制进行了系统的论述,指出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的惠益分享旨在调整利益分配格局以及支撑海洋生物多样养护,其依赖于多边模式将全人类概念所包含的潜在利益攸关方全部纳入考量,并需要依托资金机制、合作机制、组织机制与监督机制等一系列机制确保稳定性与可预见性。第四章讨论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的环境责任。本章以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责任内涵与国际环境法义务为立足点,考察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环境责任形成的义务基础。探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中的环境补偿责任,明确国家责任和民事责任两个维度上的责任主体及其关系,分析国家责任对抗制与环境补偿基金两种责任实现方式的可操作性。以主体、行为和地域三重视角为切入,探析负责任的资源利用活动所应遵循和采纳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从根源上减少乃至消除环境补偿责任产生的情形。第五章考察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国际规则构筑。结合前四章对基本理论与制度应然性的探讨,本章将法律问题的解决置于国际政治的背景下,追踪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规则发展进程,分析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的BBNJ执行协定到区域性海洋公约下的规则安排,探讨二者在规范和约束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上的功能作用,以及彼此之间的互动关系。第六章研究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中国策略。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对中国而言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本章回归中国视角,考察中国在深海远洋资源开发硬实力提升背景下的软实力建设,结合中国生物勘探的实践发展,以负责任大国的身份认知为出发点、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引剖析中国参与BBNJ执行协定协商的利益定位与立场选择,并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探寻提升话语影响力的途径。
文章来源:《海洋技术学报》 网址: http://www.hyjsxb.cn/qikandaodu/2021/1110/639.html